欠債脫產,可告損壞債權嗎?

問題:
欠債脫產,可告損壞債權嗎?
回答:
已取得執行名義,可持執行名義向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-清查債務人的財產資料,也可向國稅局調閱債務人所得資料清單。
若查出債務人名下有任何資產,可向法院遞狀申請強制執行,藉由查封、扣押、拍賣等法定程序,追回欠款。如債務人名下無任何資產,且認為債務人有脫產行為,是為躲債蓄意脫產,可透過民、刑事討回權益。
在刑事方面:根據刑法三百五十六條,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時,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,而破壞、處份或隱匿財產』
在民事方面:向法院提起『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』訴訟,再聲請強制執行,查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