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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打麻將狂輸了四百萬,法官卻判決不必還!


 今天出刊的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羅姓男子打麻將輸400多萬因而簽下本票,但他後來卻反悔拒付,贏家不滿先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獲準,但男子反擊提出「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」訴訟,主張這是賭債免還。

 法官審理時,主要是依據證人的證詞,認定本票確為賭債,並依照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421判例意旨,賭博為法令禁止行為因賭博產生的債務關係並無請求權,債權人無法經由法律途徑追討,​因而判決債權不存在,也就是羅姓男子不用還這筆錢。(即時新聞中心/綜合報導)